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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或成第3张救市令 国有股可用于融券

融资融券或成第3张救市令 国有股可用于融券

  南方报业网—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管理层充分表示对市场关注的情况下,相关组合政策被视为“救市”措施,继大小非减持新规和下调印花税之后,融资融券有望成为市场期待的第三张“救市令"。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4月24日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据悉,《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首次明确了融资融券业务要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进行。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证券金融公司正名

为证券金融公司正名,这是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的最基本前提。这借鉴了以日本为代表的集中授信模式,即设立具有垄断地位的证券金融公司,专司对券商资金或证券不足的转融通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融资融券所需的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即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

这里的“依法筹集的资金”和“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按目前法规标准,只有通过证券金融公司。
“资金方面,本来可以借鉴韩国模式,就是把各种保证金都放在证券金融公司,这就是融出资金的主要来源。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的所有保证金都放在银行,所以从目前情况看证券金融公司本身是没有资金可以借出的。”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说。

在他看来,目前较为可行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资金,即证券金融公司向银行借钱,支付一定的利息,再把钱借给有资质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把钱借给客户,每一层级都收取相应的利息。当然,这种做法的实现需要与银行监管机构协调。

在此过程中,监管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时,客户应当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用证券充抵。

同时,客户交存的保证金以及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买入的全部证券和卖出证券所得的全部资金,均为对证券公司的担保物,应当存入证券公司客户证券担保账户或者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并记入该客户授信账户。

如果上述方式成真,银行将获得一个新的风险极低的贷款出口,而银行资金也将获得一个合法的入市渠道。

国有股可用于融券

在融券所需证券来源方面,按照国际惯例,并不是所有市场中交易的股票都能够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需要一定的资格认定标准,选取的主要标准一般是股价波动幅度不能太大、主营业务稳定、流通股本较大,同时考虑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诚信度等因素的影响。

此前有建议在实际操作上,可以对上证180指数和深圳成指或深圳100指数的成份股作必要调整来确定信用交易股票。

“可以鼓励解除限售的国有股拿来做融券所需要的证券,因为这部分股票大部分是不会卖出的。”上述市场人士说。

在他看来,证监会可以与国资管理部门协调制定专门的政策,鼓励但不强制国有股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证券,收取一定的佣金或利息。这样,既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能提供融券所需的稳定来源的证券。同时还会产生“额外效益”,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减持对市场带来的影响,实现政策的组合扩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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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日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日前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2006年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作了明确规定,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还需经过证监会批准。

有关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的法律法规依据已基本完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以后,证监会作为具体执行这一法规的部门,对于制度的贯彻实施,在操作层面上还需要进行一系列部署和安排,以保证法规有效实施。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实际需要情况,适时、有步骤地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节奏上有个试点到逐步推开的过程。

具体到哪些证券公司能获得试点资格,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规则、开展条件、程序都已经明确,就看证券公司是否具备条件,同时看它的申请情况和证监会对申请的审查情况。

融资融券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在昨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融资融券业务被正式列入券商业务中,并做了明确规定。由于上述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市场人士据此推断,融资融券业务最快有望在6月推出。

融资融券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允许融资融券的最大意义,在于打通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常该项业务的开闸将大大提高股票市场交投的活跃性。

市场人士认为,此前有关券商的规定一般由证监会发布,但此次这一条例由国务院审议通过,表明决策层对证券公司和市场的重视。同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也正式出台。

4年磨剑,证券市嘲两法四规”中的《证券公司监管条例》(下称《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常务会议时定论:中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需推动健康发展。

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背景下,“两规”破壳而出,此举让业内相信,“这事实上意味着融资融券这一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隔阂的制度,将成为管理层的下一张‘救市牌’。”

融资融券模式确立

在《监管条例》第五节中专门为融资融券业务设立了详细的运作细则。从账户开立、融资融券比例、担保品的收娶逐日盯市制度等方面,对融资融券业务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模型已经确立:由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而证券公司如自有资金不足的可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

“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应该会是银行。”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认为,按照监管层对融资融券业务最终构架:券商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再由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对券商进行资金和证券的融通。而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则来源于商业银行。这一构架一旦成型,银行将获得一个新的风险极低的贷款出口。而这一模式在《监管条例》中可见一斑。

在《监管条例》中,定出了可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门槛;规定须以证券公司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在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和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应当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授信账户;客户保证金制度;要求证券公司逐日计算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而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强化证监会监管措施

对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是2004年8月开始的。证监会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了巩固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果,落实《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监管条例》应运而生。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监管条例》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存管、托管制度,明确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性质,对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的寄送、查询作了具体规定。

为防范证券公司进行账外经营,《监管条例》除了规定证券公司应将客户资产交由第三方存管外,同时还明确规定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账户应当实名,证券账户应当报备;明确了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信息报送制度;强化了证监会的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监管条例》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条件作了规定。为了防止股东将不良资产带入证券公司,保证新设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条例对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作了规定。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则规定了证券公司五种主要的风险处置措施: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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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2季度投资策略报告会于12日在北京举行。以下为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精彩观点:

刘景德:谈一下决定我国股市走向的关键因素。现在来看,市场跌到目前的位置,很多人认为已经接近底部区域了,我们认为目前这个位置也是相对的低位,无论从股指来看还是从蓝筹股的股价包括题材股的调整,从现在来看目前的位置是相对低位,但不能真的认为目前形成反转或者马上出现大的机会,可能还有一个反复振荡、筑底和反复探底的过程。在市场弱势当中,大家不要轻易的确定这个底部,因为这个底部是较长时间形成的过程。虽然有些品种调整到相对低位,后期会逐步的走强了。但是指数可能还会有一个反复振荡的过程,不一定跌幅很大,但是很多的有些的品种没有调整到位的品种,有可能有补帖,所以这些还要注意风险。

注意风险的同时,对于未来行情的把握可能还是要关注几个方面,首先我觉得最关键的,也是市场当中起到一定引导作用的就是政府,因为从历来行情来看,每一轮行情在启动的初期都是一系列政策刺激的结果。那么,不管是99年的“5.19”行情还是从2005年6月6日掀起的波澜壮阔的行情,应该说都是政策引导的结果。从我们国家对股市的走向影响来看有这么几个特征,大家要注意。

第一,最终股市的走向还是要服从于政策的导向。只要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最终股市还是会出现大的行情。这是这么多次行情应该说所验证的。因为从历次行情之前,政策面的变化来看,往往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就开始出台一系列的利好,而出台利好后,可能市场还进一步的下跌或者创出新低,但是由于一系列利好政策累积的效应,往往最终股市的走向还是要服从于政策的导向。现在看来,从2月份开始,一系列的利好已经开始出台了,像基金在维持发行,包括对增发的问题,也有了非常明确的表态,在规模的控制,在未来的节奏方面都有一定的控制。而大家最担心的大小非减持的问题最近也有一定的说法,国资委对于大小非减持将来可能还要进行动态的监控,也就是说可能要控制规模,要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维护市场的稳定。这样看来,大家最担心的问题,政府已经对这个问题关注了。如果大小非坚持的节奏受到限制,规模也不会在某个时间段内大规模的减持的话,市场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如果这样的话,未来的行情我觉得是可以期待的,我觉得这是最明显的一个信号。这个信号出来以后,是否马上出现大的反弹,实际上也不一定,从周五的走势来看,市场对利好并没有什么反映。实际上在近期出台的利好当中,这个利好是最大的、最实质性的利好。当然,未来可能还要有一些相关的措施出来,但是总体来讲,这个是非常关键的。总政策面来看,这一段时间总体来讲,利好政策的累积效应正在积累过程当中,而累积的效应最终会显现出来。这是政策面对股市影响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政策面对股市的影响有一个滞后期,这个滞后期在不同的阶段可能不太一样。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举一个例子,97年当时市场,96年开始连续的上涨,到96年年底,指数涨得过高了,当时出台了一些调控的措施,这些调控的措施包括像涨跌停板的限制,当时出现涨跌停板的限制,当时市场出现连续跌停的局面,连续三个跌停之后,市场就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一直持续到97年的5月份,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比如说禁止国有企业炒股,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指,最后5月份发表在人民报的社论“如何看待当前的股市市场”,那时候才真的出现一轮调整。现在看来政策对股市的调整有5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滞后期。实际上这一轮波澜壮阔的行情,也就是2005年6月6号的行情,从2004年、2003年就出台了利好的政策。实际上的利好应该是“国九条”,就是2004年出台的落实国务院发展资本市场的9条意见,然后又出台了落实“国九条”的过程中又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这些利好出台以后,那么长时间市场才出现大的行情。现在已经开始处理好了,很有可能也会持续几个时间筑底的过程,这个时间可能会比较漫长,大家在操作过程当中可能会感觉难以操纵。但是随着政策面的逐步转好,后期应该说机会还是最终会来临的。

从这一段时间来看,舆论导向也是明显的唱多的,从各方面来看,包括人民日报、中证报、上证报,这一段时间,舆论导向还是偏暖的,政策导向也是明显偏暖的。后期可能还有其他一些政策,像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等这些,我认为政策面对股市的影响很有可能在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这两个政策出台的过程当中发挥效应。因为一个市场真正要出现反转的走势或者上涨的格局,可能要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一个结果。也就是说什么时候技术面调整也比较到位了,从调整周期来看到位了,从空间上也到位了。但是这样还不够,还要基本面发生一些变化。比如说上市公司的业绩基本上也能够从业绩开始减缓甚至有部分的下滑,然后开始回升了,未来的预期转好了,再加上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这两项措施对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尤其股指大幅度下跌之后,它们的作用应该是起到利好的作用。为什么这样讲呢?我想做股指期货的话,如果股指出现在相对的低位,即使有一个加速下跌,但是最终会快速的连续的飙升,这样才有可能达到主力在低位建仓,然后又迅速拉高、做多、赚钱的目的。融资证券出台后,3200点左右、3200点以下这个位置如果出台相关的政策,主力也应该是融资去做多,而不会融券做空的。所以,这两项政策可能会引发大的行情。现在中石油已经从48元跌到16.7元,基本消掉三分之二。我想未来中石油调到什么位置,无论调到更低的位置还是在这个位置筑底。将来总体来讲,往上的空间应该比往下的空间要大得多。从16.7元涨到30元也不是什么问题,甚至更高也是可以的。试想如果这些大盘蓝筹股出现百分之百甚至更高的涨幅,做股指期货可能是大赚特赚,但是方向要做对。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最关键的可能还是未来的政策面的一些变化。但是这些变化很有可能会诱发股市出现大的机会,这一点我觉得大家虽然现在损失惨重,但是后期还是要坚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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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三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是为融资融券“铺路”。

中国证监会日前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不得超净资本5%

《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权证、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办法还规定,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另外,证监会还就《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规定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抄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符合条件可在全国设点的证券公司,一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5家等。

近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两会期间对“融资融券业务今年有希望推出”的表态,把已停歇一年多对融资融券的猜想,再次推到市场话题的中心,市场关于中信、海通和中投等三家券商,即将成为融资融券业务首批试点企业,加重了股票市场对融资融券即将推出的预期。

或为券商融资融券铺路

申银万国桂浩明表示,加强券商“风控”,这有可能是在为推出融资融券“铺路”。他认为,此番公开征求意见,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券商。另一方面,随着规则进一步明细化,有助于券商各项经营活动的展开推出,其中就包括融资融券。

不过,有市场人士认为,一个具体的业务推出,肯定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上三个文件征求意见,这并不能说融资融券的推出时间就确定了,目前推出的时间表没有出来。据了解,此前证监会曾专门就融资融券事宜公开征求过意见,但后来由于涉及到诸多问题,迄今为止一直没有下文。

对券商是实质性利好

广州安惠投资奇正说,根据西方国家投资市场的经验,融资融券将扩大交易量20%~30%,这将增加券商佣金收入。所以说,如果融资融券业务推出,那么对券商股来说,是一个大利好。

不过,近期券商股并没有因为相关消息而大涨。根据Wind资讯统计,以申万行业二级分类,从1月15日大盘启动跌势至4月3日,券商股整体下跌48.7%,仅次于保险行业51.2%的跌幅,居二级行业跌幅第二。同期上证综指跌幅为37%左右。

融资融券也叫信任交易,通俗讲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即卖空。

因此对于券商是利好的。当然这同时增加了风险,类似于保证金交易,如果做法与市场方向相反,损失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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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勘

近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两会期间对“融资融券业务今年有希望推出”的表态,把已停歇一年多对融资融券的猜想,再次推到市场话题的中心,市场关于中信、海通和中投等三家券商,即将成为融资融券业务首批试点企业,加重了股票市场对融资融券即将推出的预期。何谓融资融券:“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机构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或借入上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融资、融券。其中,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而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

倘若启动融资融券,将为市场输入资金,提高市场流动性,对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尤其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融资融券业务有效提高流动性,放大资金使用效率。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从对股市成交量影响来看,引入融资融券这种信用交易机制,可以增加股市资金流通性,对提升现货交易量有所帮助。根据我国台湾股市1991年至2000年融资融券量与股市成交量相关性关系表明,融资融券量与股市成交量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对当前我国A股市场引入融资融券能够进一步刺激交易量上升。

然而,随着信用交易规模逐步发展和扩大,在股市资金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已成为一种主要资金渠道。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信用交易资金量在市场中占有很大比例。拓展证券公司业务空间,推进券商产品创新和盈利模式多元化转型。鉴于融资融券,尤其是融券卖空机制,是以后实施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础,融资融券业务推行不仅可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证券公司融资框架,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发展经历证明,融资融券者往往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对市场机会的把握,信息的快速反应,和对股价的合理定位,都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融资融券者成为价格发行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目前在我国证券制度还优待于完善,如果融资融券推出,市场伴随着信用交易量扩大,融资融券者将活跃市场交易且强化价值发现功能。

推出融资融券,无疑给参与相关中介机构(券商),提供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如在香港券商融资融券所带来利息收入是券商经纪收入中最主要一块。因此融资融券一旦推出,券商板块利好最为直接。在这一业务中,由于投资者融资和融券有证券担保,券商赚取利息收入风险几乎为零。利率大概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持平或稍高,保守估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利润率会超过6%。除直接利息收入外,融资融券业务会进一步刺激交投量活跃,从而提高券商经纪业务收入。

显然这一业务推出,对券商行业整体发展无疑是一个特大利好,与此同时,也加速券商分化格局。由于融资融券本身许可证制度和规则,首先,目前我国最有可能采取将是许可证制度,而这一制度无疑将使得规模实力较好的券商能够优先开展这一业务;其次,融资融券的规模和券商本身净资本是紧密相关,这就决定净资本大券商能够提供更大的融资额,这将促使很多机构等大客户考虑到自身融资融券需求而逐步流向大券商。以上两点将促使券商之间发生分化,券商行业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将出现。

自2007年11月以来,上证综指已从最高点下挫了41%多,沪深300指数跌幅37%。就沪深300成份股,也包括上证50成份股将是券商乐于接受的抵押品,成分股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增持的品种,这就会为这一板块吸引大量资金流入。在向投资者提供融券业务之前,券商必须事先购买一定量的股票,但也须承受股票下跌的风险。为将风险降到最低,券商会选择下跌空间较孝股价波动较孝业绩比较稳定的股票长期持有。经过长时间调整已处于平稳期,长期业绩稳定的大盘蓝筹股,可能最先进入券商的股票池。融资融券业务对大盘蓝筹股,特别是占沪深300最大权重的银行股形成间接利好。这次沪深300指数中的银行股跌幅较深,市场将更倾向于增持银行股,银行股占据沪深300板块单一最大权重,会直接受益这一联动,而在业务层面,银行股也将受益。

向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相当于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对赌,表明券商看多,投资者看空。2008年券商研究报告都对银行股持乐观态度,表明券商对银行股长期表现十分看好。在融资放大购买的杠杆作用下,如果股票下跌则意味着投资者损失被放大。所以选择调整幅度最深的银行股更加保险。同时为降低风险,投资者在接受融资服务时,会和可能推出的股指期货配合。加上这一因素,投资者购买大盘蓝筹的可能性增加。

按照监管层对融资融券业务最终构架:券商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再由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对券商进行资金和证券的融通。而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则来源于商业银行。这一构架一旦成型,银行将获得一个新的风险极低的贷款出口。另外,融资融券利用杠杆效应,增强企业投资资产流动性、满足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产生的融资需求。对于投资者尤其是拥有资产管理需求且资金富余的企业投资者而言,在其可承受风险范围内,可以适时地利用融资融券的杠杆功能,通过自身信用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不仅可以提高金融企业短期证券投资资产的灵活性和流动性,而且能够发挥杠杆效果.同时,维持股票市场资金链的顺畅。显然融资融券推出,这一市场创新工具将会激活股票市场中的金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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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能够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并建立下跌市场中投资者赢利模式,这两点是彻底改变当前市场的根本动力。



当前推出创业板、严格控制再融资、调整印花税和推出股指期货衍生品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市场的疲弱状态,无法刺激形成一轮波澜壮阔的牛市行情。


融资融券能够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并建立下跌市场中投资者赢利模式,这两点是彻底改变当前市场的根本动力。同时,融资融券的刺激性是深入我国股票市场本质的根本性制度变革,与股改力量相当,是下一轮行情的触发器。


从今年1月15日开始,我国股市经历了自2006年“股改”以来最长相对疲弱的状态,市场连续下跌,尤其是最近一周,市场下跌幅度更是达到了13.5 %,投资者信心严重受损。国内众多金融机构和学者纷纷将此次市场的大幅下跌诊断为再融资和限售股解禁之祸,认为再融资引发了市场的信任危机,而适逢其时限售股解禁又抽取了市场上涨所需资金,两种病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最终动摇了市场信心。此次下跌与01年到06年漫漫熊市所表现出的病因有非常相似之处,均是在宏观经济运行基本正常条件下由某些事件引发的股市不断下挫、市场流动性下降和信心不断丧失。


下跌病因确诊,然而什么才是能够真正医治当前的市场低迷,重拾市场信心的良方呢?我们认为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是为股市提供充足流动性,并建立下跌市场中投资者的赢利模式,这是破局当前股市疲弱之势的最佳良方。能够同时完成这两项任务的制度性变革只有建立卖空交易机制、开启融资融券大门,其他刺激措施通常只对短期的市场流动性有利,然而一旦利好用尽,市场很有可能又重归下跌之路。下面我们对这一药方详加解析:


融资融券能够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第一,融资融券制度能够为限售股重压下的股票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股改”所形成的限售股集中解禁是严重影响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历史遗留顽疾,解禁过程抽取市场资金,降低市场流动性,形成市场上涨心理障碍,这一问题将在股改完成后两年左右时间内始终存在,因而必须从制度层面根本上解决。两年前,股权分置曾经是我国股市存在的根本性制度障碍,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的解决了非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但就本质而言,股改并非彻底解决了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性缺陷,股改完成也将所形成限售股集中解禁冲击拖延至今。牛市中流动性充足,解禁股出售并不严重影响其他投资者策略。一旦在市场疲弱状态下解禁如此巨大规模的股份,吞噬巨量资金,将对市场造成极大冲击,促使市场循环下跌。为此,向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是降低限售股解禁危机的唯一途径。调整印花税和严格控制再融资是一种市场的外生变量,对市场而言也是一种冲击,通常冲击所产生的效应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不断降低,这两种措施并不能真正长期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况且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便是融资,我国股市不可能在未来两年为了市场流动性而过分严格控制再融资行为,这相当于饮鸩止渴。加快批准股票型基金和QFII,但是在市场低迷状态市场,批准并非代表了资金的进场,此措施对在疲弱市场提高流动性的作用多大并不确定。然而,融资融券是投资者在预期未来市场下跌条件下提供流动性的交易制度,大量的融券交易不但能够提供充足流动性而且具有市场止跌的功能。


融资融券制度将真正实现双赢模式


第二,融资融券制度将真正实现双边赢利模式,提供投资者下跌过程中实现盈利的途径,从而消除限售股解禁所形成的强大压力。由于当前市场盈利模式仅为“低买高卖”,而当在疲市环境下,集中解禁股在疲弱的市场环境下“逢高套现”的欲望直接打压市场的走势,有可能造成机构或者其他投资者无法完成“低买高卖”的盈利周期,反而为解禁者做“嫁衣”,对市场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造成对限售股退避三舍,从而促使循环下跌。一方面,卖空制度的存在,将为投资者提供下跌中获利的可能,极大的刺激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提高市场信心和活跃度。另一方面,卖空交易机制将使多、空双方对股票的期望发生异化,从而使价格更能真实反映基本面和宏观经济层面的信息,促进价格发现,防止市场暴涨暴跌的出现,这一点与股指期货的卖空功能类似。


融资融券实现卖空和买空交易制度


第三,行为金融学理论和我国股市五年熊市的历史经验均表明,促成我国股票市场形式实质性上涨的原因必然是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心理学和行为金融学均认为人的思维具有很大的惯性,当希望提升投资者丧失的信心时必须形成足够刺激力度,能够形成这种刺激的因素通常包括宏观经济的起飞、市场的制度性变革等,如美国网络经济所引发的美国股市大涨和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所引起的06-07年的暴涨。同时,这种刺激因素也意味着市场的绝对利好,对市场上涨形成了坚定的支持。目前,虽然CPI偏高,但总体上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正常,上市公司基本面在08年和09年将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长,目前股票市场上涨缺乏的是信心和刺激股票市场复苏的根本性制度变革。调整印花税、严格控制再融资等都是短期利好,无法刺激市场形成真实上涨,而创业板推出从资金分流的角度而言甚至在当前甚至可以看作利空。而融资融券不同,它将实现我国股票市场的卖空和买空交易制度,直接改变我国股票市场盈利模式,其影响深远程度不亚于金融衍生品的推出。这种市场利好的刺激,再综合考虑融资融券的化解当前困境的两种功能,可以说融资融券是破局当前疲弱市场的最佳良方。


股指期货不能替代融资融券制度


第四,股指期货的推出不能替代股票市场融资融券制度。目前准备充分的股指期货同样存在卖空和买空交易机制,但股指期货的推出并不能完成融资融券制度的功能。具体而言,股指期货针对的是股票指数,而融资融券针对的是股票个股,虽然两者之间紧密联系,但是个股的涨跌并不与指数完全同步,限售股解禁是个体行为,而非指数整体行为。另外,股指期货推出后短期内的助长助跌功能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也并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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